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旺角骚乱五人涉暴动罪

2017-05-12

【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区域法院12日继续开庭审理第三宗旺角暴动罪案件。控方在开案陈辞中强调,有警员清楚看见其中3名被告向警方投掷砖头,并传召当晚有份在现场执勤的督察出庭作供。该督察供称,他去年2月9日当晚三度遭石头掟中左上臂、胸口及左大腿,又强调曾在台上用扩音器劝喻示威者离开,但无人理会。

5名被告依次为运输工人杨子轩(18岁)、运输工人罗浩彦(20岁)、无业汉陈绍钧(47岁)、旅行社职员孙君和(27岁)以及工人连润发(25岁),共涉及3项暴动罪,各人均否认指控。

陈绍钧及孙君和各被控一项暴动罪,杨子轩、罗浩彦及连润发则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众被告于2016年年2月9日(初二)凌晨于旺角豉油街近花园街交界,联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除了连润发之外,其余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12日均同意,当天的骚乱有部分时间属于暴动,至于各被告的参与程度是否涉及暴动,辩方指仍有待争议。

控方在开案陈辞中指,案发时,豉油街及花园街交界约有百人聚集,警方警告他们离开无效。人群中,大部分人戴口罩及手持砖头和玻璃樽等与警方对峙,其间有人用砖敲打栏杆及挥舞棍棒等物,人群前方则有一堆正在燃烧物件,产生大量浓烟。有人以砖头敲打马路旁边栏杆,或持类似棍棒物件不停挥舞,更有人将身体伸入现场一辆已被损毁的出租车内。

控方续指,在5名被告当中,首被告及次被告杨子轩和罗浩彦,在人群最前方并肩站立,更手持玻璃樽。第五被告连润发当时同样持类似砖头的物件,站在人群前方。

上午7时10分,警方开始驱散行动,第五被告连润发向警方掷砖,高级督察李嘉暹见状即追赶及拘捕他。有警员亦在人群中看见第三及第四被告陈绍钧、孙君和先后向警方投掷砖头,然后急步逃跑,警员在现场将他们逐一制服和拘捕。

控方在庭上播放约50分钟录像片段,包括警员拍摄的影片及一段网上片段,惟呈堂片段中见不到陈绍钧、孙君和两名被告,要依赖警员讲述追捕两人的经过。从警方拍摄驱散人群及作出拘捕的片段所见,警方当时向人群发出警告,惟示威者未有理会。

片段所见,有人在对峙期间不断将杂物放入火堆中燃烧,间中有人叫嚣,警方其后冲上前驱散人群,示威者见状即向警员投掷杂物。另一段片则显示疑为第四被告孙君和的男子被捕时,血流披面蹲在地上。警方当时以「掷石、袭击夥计」罪名将他拘捕。疑为第三被告陈绍钧的男子在被捕时则大喊:「光明正大呀,影住我啦!」

隶属机动部总部的督察王霖出庭供称,案发当日凌晨3时他接到紧急召唤,指有人袭击警员及破坏社会安宁。他清晨5点10分抵达旺角,在豉油街附近见到地下有很多砖头、玻璃樽及玻璃碎,有超过100人聚集,大部分人戴茪f罩,有人手持石块、砖头、玻璃樽,不时有人用杂物掷向警方防线,另人群与警方防线之间亦发现有火堆。

证人指,自己与同事沿豉油街往花园街方向推进,要避开火堆和杂物,期间他三度遭石头和砖头掷中左上臂、胸口及左大腿。警方其后将防线推至西洋菜南街,并筑起高台。他在台上用扩音器向人群作出警告,劝喻示威者离开,但人群未有理会,警方其后再将防线推前至洗衣街近豉油街。


责任编辑:乔一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