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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松泰涉辱国旗区旗 控方将传召12证人

2017-05-16
郑松泰16日获准继续保释,离开东区裁判法院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郑松泰16日获准继续保释,离开东区裁判法院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热血公民」主席郑松泰,被控「侮辱国旗罪」和「侮辱区旗罪」,5月16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郑松泰否认2项控罪,控方预计将传召12名控方证人并呈堂约40分钟的片段,裁判官宣布案件押后至6月27日审前复核,郑松泰获准继续以1000港元保释。

2016年10月19日的立法会会议上,郑松泰在大会点算法定人数期间,将10多名建制派议员桌上的国旗和区旗展示品倒转摆放。立法会随后就事件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郑松泰有关行径是否行为不检。郑松泰于4月10日被警方拘捕并正式落案起诉。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和《区旗及区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区旗或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50000港元罚款及监禁3年。而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若议员触犯刑事罪行,判监1个月以上,并经出席立法会会议的三分之二议员通过,可解除有关议员职务。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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