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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涉收捐款案 明起一连3日进行法律争拗 

2017-05-22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叶汉亮)「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涉收受壹传媒集团前主席黎智英25万捐款,但未有向立法会申报,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于明天起一连三日进行法律争拗,6月5日正式开审,预计审讯10天。

控罪指,梁国雄身为公职人员,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涉嫌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从黎接受一笔港币25万元的款项。

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I(1)条,「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最高刑罚是入狱七年。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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