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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消委会与韩国消费院建投诉互通机制 

2017-05-25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报道: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韩国消费者院25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两地信息及投诉个案互通机制,加强两地在解决消费纠纷方面的合作。

消委会与韩国消费者院签署合作协议,帮助解决两地消费纠纷(网络图片)

消委会与韩国消费者院签署合作协议,帮助解决两地消费纠纷(网络图片)

消委会主席黄玉山指,近年来因为香港和韩国两地的多元文化交流频繁,韩国电影、时装、化妆品等受香港年轻消费者欢迎。有越来越多消费者到韩国旅游或在韩国网上商店购物,由于语言不通等因素引发消费纠纷,回到居住地或收到商品时发现有问题但无法直接投诉。他表示,此次签署合作协议,无论是旅游或网络购物,两地消费者可在居住地一方投诉,由相关机构将投诉再转介到另一方处理。

黄玉山表示,此次是消委会首次和外地的消费保障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一步。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张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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