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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与韩国设互通机制处理购物投诉 即日生效 

2017-05-25

【文汇网讯】 消委会与韩国消费者院签订合作协议书,建立两地之间的讯息互通机制,处理双方旅客购物投诉个案,即日生效。消委会正考虑与日本及新加坡签订类似协议。

据香港电台报道,消委会主席黄玉山举例说,若韩国旅客在港消费后有不满,返回韩国后可向当地消费组织提出,经当地处理后再转介本港消委会跟进。他说,消费组织不会收取旅客费用,暂时未就投诉设追溯期。

黄玉山表示,近年两地互访旅客增加,加上网购越趋流行,机制同样适用于网上购物,相信有助解决消费纠纷遇上的言语不通、两地司法不同等问题,保障两地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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