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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5男涉暴动罪表证成立 29日续审 

2017-05-26

【文汇网讯】 2016年初旺角暴乱5名被控暴动罪男子,今日(26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表证成立。案件押后至5月29日续审。

上庭作供的高级督察李嘉暹(左)及首被告杨子轩(右)(资料图片)

上庭作供的高级督察李嘉暹(左)及首被告杨子轩(右)(资料图片)


法官今日裁定25岁的第5被告的口头招认及警诫供辞可获接纳成控方证供,并裁定案件表面证供成立。本案共涉3项暴动罪,5名被告早前均否认控罪。

案件中被告依次为首被告杨子轩(18岁)、次被告罗浩彦(20岁)、第3被告陈绍钧(47岁)、第4被告孙君和(27岁)、第5被告连润发(25岁)。

5人被控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园街交界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分别手持玻璃樽及向警方投掷砖头。预计案件审讯约15日。

(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李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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