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记者 李思颖)歌手关淑怡(Shirley)于3月16日在大屿山愉景湾一间酒店的餐厅内与职员发生争执,双方拟发生身体碰撞及有人出言恐吓,Shirley正式被落案控告刑事恐吓及普通袭击罪。26日Shirley现身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最后案件押后至7月10日聆讯,Shirley在保释期内不得干预控方有关证人,以及不得进入愉景湾酒店。
Shirley原定安排在本周三提堂,因遇上黑雨改为26日应讯,她于下午约2时10分和两女一男同坐车到场,一身黑衣打扮的Shirley落车时木无表情便直行入法院。
下午三时准时开庭,庭内有逾10名警员和多名保安,还有10多名记者和市民听审,但见Shirley神色紧张,双手放在前面,其代表律师申请把案件押后聆讯,
因有部分文件未收齐,控方没有反对,但提出两项条件,就是不可干预控方有关证人,以及不得进入愉景湾酒店,案件押后至7月10日下午2时半再度聆讯。
Shirley被法官问到对两项控罪明不明白时,她以极轻声线表示『明白』,更需支付五百元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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