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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食肆无牌卖酒 警拘两男女 

2017-05-26

【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土瓜湾有食肆涉嫌数个月前开始暗中无牌卖酒,警方红磡分区杂项调查队人员根据线报进行调查,26日展开代号「雷霆十七」打击无牌卖酒行动,其间先派出乔装顾客的探员光顾蒐证,及至时机成熟,即里应外合表露身份,当场拘捕食肆一对男女,并检获约138支啤酒及两支烈酒,总值约3,000元。

现场为土瓜湾美景街与新码头街交界一间食肆,被捕的两名男女均姓陈,男子45岁、女子43岁,同为食肆负责人。消息指,该间食肆已经营一段时间,相信已无牌卖酒至少数个月,早前警方接获有关怀疑无牌卖酒的投诉后,即展开深入调查。

「放蛇」内应外合 交唔出牌即拉

26日午1时许,调查该案的红磡分区杂项调查队,先派出乔装顾客的探员「放蛇」光顾蒐证,及至时机成熟,即里应外合表明身份,要求负责人出示有效酒牌,负责人未能出示,探员遂将食肆内一对男女负责人拘捕,并检走一批非法售卖的啤酒及烈酒。

根据香港法例第一零九章应课税品条例第17(3B) 条及第109B条应课税品(酒类)规例第32条,处所负责人须领有有效酒牌,才可售卖及提供任何酒类给顾客在场所饮用,否则可被警方拘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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