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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田七中伏 埋单「斤变钱」 

2017-05-26

【文汇网讯】 (记者 刘友光、杜法祖)药房以「斤变両」或「斤变钱」等蛊惑招数「屈客」事件屡禁不绝。一名内地游客上月来港光顾药房,在店员推介下购买中药材「田七粉」,讵料结账时始知原以为每斤118元的田七,竟是以「每钱」118元作单位,而购买的原粒田七亦已被即时磨成粉末,在「米已成炊」下,客人最终要支付约1.6万元才能离开,海关接获投诉,26日到涉事药房以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之「不良营商手法」,拘捕一名男负责人带署调查。

涉案药房位于油麻地弥敦道近西贡街,被捕男负责人年约50岁,据悉该药房过往并无同类案件前科,而被指售卖的「有问题」田七,据悉是价钱牌上写有「高山原野田七」,售价「118元」及「单位每钱计算」字眼,但又写上「买满一斤或以上九折」的字样,令人骤眼看上去,容易误为是以每斤作单位计价,有触犯「不良营商手法」中「误导性遗漏」条文之嫌。

称已磨成粉拒取消交易

海关透露,早前接获一名内地游客投诉,指上月来港购物消费,光顾上址药房拟购买治疗风湿的西药,但最终被推介购买中药材「田七粉」,其间店员并无清楚说明价格单位,受害人遂同意购买1斤。及至结账时,受害人始发现原先以为是以每斤118元作价的田七,竟是以每钱计价,店员更指其购买的原粒田七已被磨成粉末,拒绝取消交易,受害人最终须以银联信用卡付款约1.6万元才能离开。

26日午1时许,海关人员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资料,到上址药房调查蒐证,其间以涉嫌违反「不良营商手法」拘捕涉案男负责人,并检走一批证物,当中包括两樽田七粉、购物单据,以及写有怀疑误导成分字眼的价钱牌等作调查。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消费者应留意商品的计价单位,并要求更详细资料,包括所选商品的总价格,再作交易决定。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个案。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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