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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贵南湾豪宅涉10项僭建 地政总署:不排除充公 

2017-05-30

【文汇网讯】 据大公报报道,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的中国内地商人郭文贵,爆出僭建丑闻。香港地政总署昨日证实,郭文贵位于浅水湾的临海大屋,有僭建物霸佔保护海岸区及政府土地,而且无视屋宇署发出的清拆令,至今未还原违规部分,该址已被钉契。该署指将视乎清拆进度作进一步行动,不排除充公土地。

郭文贵位于南湾道的临海大屋,有僭建物霸佔保护海岸区及政府土地(大公报摄)

涉及僭建的豪宅位于浅水湾南湾道20至22号,据资料显示,郭文贵于2011年以英属处女岛公司「耀领有限公司」名义,斥资8.8亿港元购入上址,并进行大规模装修,当中涉及违规加建、改动及拆除房屋的不同部分。

霸佔保护海岸区及政府土地

屋宇署发言人昨日回复记者查询时称,上址共涉及10项违规构筑物,包括扩建的日光平台、延伸至保护海岸区的加建花槽、平台及楼梯、在保护海岸区上方扩建的草地区及加建的搭建物等,署方已于2015年12月按《建筑物条例》第24条规定,向业主发出清拆令,惟业主虽已委任认可人士统筹及监督有关清拆及还原工程,但进度未如理想,故于今年5月向业主提出检控。

记者昨日到上址观察,发现屋内正进行装修工程,多名工人正在施工,门外亦有大批建筑废料,惟屋宇署指出的违规构筑物仍然存在,包括在保护海岸区加建的花槽、平台及楼梯。

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郭文贵,近日又爆出僭建丑闻(资料图片)

地政总署发言人昨日回复查询指,根据乡郊建屋地段第1143号的地契条款,上址的楼面面积为1732平方米,而复盖率上限为22.5%,涉及扩展至毗邻政府土地上的违例构筑物面积约为88平方米。

违规构筑物包括把平台扩展至保护海岸区,及扩展至政府土地上佔地947平方呎的构筑物,两者均违反相关地契条款及《建筑物条例》。


大律师:或违建筑物例涉刑责

执业大律师丁煌回复记者查询时解释,法律上的产权负担(encumbrances ),即俗称的钉契,涉事单位仍可正常买卖,但在买卖合约上,必须写明风险由谁承担,由于买卖属商业决定,只要是「你情我愿」,买家愿承担风险便可。至于地政总署表明考虑进一步执管行动,不排除充公违规地段,他称署方所指只是充公霸佔官地的部分,但过程中涉及的清拆及还原费用,必须由业主承担。

丁煌特别指出,涉及的违规情况,包括拆除屋内墙身、消防泵及消防水箱,当中涉及楼宇结构和消防安全,业主有可能要负上刑事责任。

话你知

郭文贵为内地「政泉控股」的实际控制人,1992年与香港女商人夏平创立裕达置业公司经营房地产才开始发迹。其后他再与人合资成立北京摩根投资公司(即后期的北京盘古氏投资公司),并于2002年成立政泉控股。郭文贵曾多次因债务等问题外逃,2013年12月因涉及前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受贿案经香港外逃,长期滞留美国。据悉,目前郭文贵已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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