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报道:2016年2月初爆发的旺角暴乱,其中一宗案件涉及10名男被告和1名女被告。案件6月2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续审,第11被告吴挺恺承认一项暴动罪,但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法官宣布将吴挺恺的判刑押后至7月12日再讯,期间吴获准继续保释,但不准离港。
本案11名被告,年龄17岁至70岁,依次为莫嘉涛、李倩怡(女)、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涉嫌在2016年2月初在旺角参与暴动、袭击警员以及损坏警车,被控暴动、刑事毁坏等14项控罪。涉及两项暴动罪的次被告李倩怡,本年初开始已未有到庭应讯。代表律师表示与李倩怡已失去联络,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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