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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黑金案开审 乱港「水喉」终现形

2017-06-06

【文汇网讯】 「社民连」议员「长毛」梁国雄涉嫌收受「壹传媒」集团老板黎智英「黑金」案,昨在区域法院开审,案中涉及款项总共逾二百万元,其中,「长毛」个人收受二十五万元未有向立法会申报,涉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而被起诉。

有关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各方不宜置评;但根据控方昨日在庭上开案陈词透露的案情,情况确实令人吃惊及愤慨。

据案情透露,黎智英在二○一二年四月「捐赠」一百万元给「社民连」,但只有七十五万存入「社民连」户口,另二十五万则入了「长毛」梁国雄在擢袘瑼漕p人户口。直至二○一四年中,陆续再有来自黎智英的钱存入「社民连」户口,前后达二百零五万元。

而就在二○一四年一月间,立法会就所谓「捍衞新闻自由」提出动议辩论,「长毛」公然指政府运用政治压力迫使一些商业机构不敢在黎智英的《苹果日报》上刊登广告,令到该报收入大减云云。其后「长毛」被「踢爆」曾收受黎智英金钱,且未有向立法会申报,涉嫌干犯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而被起诉。

广东俗话有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长毛」在立法会上如此卖力为「黎老板」出头,是否与那二十五万元有关,只能留待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决;但市民更想知道的是,「长毛」一向在立法会又是「拉布」、又是「掟嘢」,游行集会又例必带头冲击,这些行径,又有多少是出于所谓「争取民主」的「正义」,还是都属于「交功课」之作,如此「抗中乱港」又是否一条「财路」?

事实是,就在「长毛」一案中,控方昨日在庭上还披露,二○一二年四月间,黎智英曾将九百五十万元存入其私人的「公明织造厂」户口,再经由美国人助手SlMON将钱分为四份,分别「捐赠」给四个政党,「社民连」只为其中之一。

案中另三个政党谁属,庭上没有透露,但市民仍记得,年前相关新闻曾被传媒广泛报道,由匿名者提供的「银行过户纸」资料上,赫然出现「民主党」、「公民党」及「职工盟」等及相关负责人的名字,涉款数十万至数百万元不等。其中,「职工盟」的李卓人事后还厚颜辩称,存入其个人户口的五十万只是「袋住先」,成为「笑柄」。

回归以来,特别是梁振英五年任内,香江无宁日、乱港有「水喉」,有人利用传媒这一社会公器为外国主子效劳,企图达到「乱港乱中」的政治目的,有身为政党负责人及议员者则甘于「为虎作伥」,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及对抗中央,加上个别乱港「法律学者」,最终炮制出了违法乱港的七十九日「佔中」,把港人社会推向违法和撕裂的深渊。

今天,是一些人要为这些抗中乱港恶行付出代价和承担罪责的时候了,市民已厌倦违法乱港,更期望法治精神能得到彰显及维护。


责任编辑: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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