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深圳前海法院涉港案件逾四成 27宗适用香港法审理

2017-06-08
前海法院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审理涉港案件2195件(黄仰鹏 摄)

前海法院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审理涉港案件2195件(黄仰鹏 摄)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黄仰鹏 深圳报道)前海法院8日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纲要及工作指引》,内容涉及6个方面共27项措施,旨在提升涉港案件审判质效和国际公信力,其中建立当事人、律师转交送达制度,以及涉港案件诉前需先行调解是改革亮点。据透露,该院成立以来共受理5156件民商事案件,其中涉港商事案件佔比逾四成,27件案件适用香港法审理,目前已有7宗审结。

前海法院副院长叶青介绍,当前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中主要面临,当事人对抗性较强、配合度不够,案件送达困难,案件审判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前海法院今日发布的《工作指引》,在内容上涉及案件管理体制、案件审理机制、权利保障机制、案件裁判机制、纠纷化解机制、对外交流机制等6个方面。

记者获悉,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推进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合作,当中还涉及另一项改革措施,即庭前会议制度。而为破解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中「送达难」的问题,前海法院在涉港案件中探索建立当事人、律师转交送达制度,由原告或律师向被告转交送达法律程序性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书。

前海法院开庭审理一宗涉港案件(黄仰鹏摄)

前海法院开庭审理一宗涉港案件(黄仰鹏摄)

27宗案件适用香港法审理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权利,前海法院允许当事人选择香港法审理案件。前海法院副院长张彬透露表示,当事人选择适用香港法审理的案件增多,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港籍商事主体在前海投资的法治信心得到进一步增强。

据透露,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共有27件案件适用香港法审理,现已适用香港法审结7件。其中,2016年10月适用香港法审结东亚银行融资租赁纠纷,2017年又适用香港法审结原告R金融公司诉被告H贸易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两案。该案当事人约定适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各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达成调解协议,不违反内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港籍陪审员参与审理31宗案件

记者获悉,为满足不同涉外案件当事人的选择需求,前海法院共聘请了29名港籍和3名外籍专家调解员,以及13名外籍、港澳台籍人员担任陪审员,截至今年5月,港籍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68件,港籍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共31件,有效消除了因文化差异对司法公信力的消极影响。

前海法院受理涉港案件增长幅度大,反映出自贸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开拓深港合作新局面的能力不断增强。数据显示,前海法院自2015年2月成立以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156件,其中涉港案件2195件,佔全部案件的42%。其中2016年审理的涉港案件为1211件,较2015年增长了164.98%。

张彬指出,涉外案件类型基本涵盖了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自贸区四大主导产业,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和涉外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佔比已超过50%,反映出自贸区资本市场活跃度高,但社会诚信体系和监管机制建设仍有待加强。他还表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类型金融类案件不断出现,则反映金融新业态创新发展迅速。

责任编辑:张晴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