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港禁向未成年人卖酒条例刊宪

2017-06-09
香港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希望当局在监管便利店卖酒时,标准可以与酒吧一致,不要「一把尺两种制度」。

香港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希望当局在监管便利店卖酒时,标准可以与酒吧一致,不要「一把尺两种制度」。

【文汇网讯】 港府就修订《应课税品条例草案》刊宪,禁止向未满18岁人士售卖和供应令人醺醉酒类,并规定在因特网、电话或邮递方式卖酒,要收到买方的年龄声明,违例者可被罚款2万5千元或5万元。

据香港电台报道,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长陈肇始表示,修例是希望令18岁以下人士不可以在零售点或网上买酒,将来若有人犯法需要罚款。她认为现阶段的惩罚已足够,日后执法工作将交由衞生署辖下的控酒办负责,届时会主动到受监管的处所巡查,当中包括便衣人员,当局会特别留意一些黑点和收到较多投诉的地方。

香港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希望当局在监管便利店卖酒时,标准可以与酒吧一致,不要「一把尺两种制度」,又指便利店卖酒应受酒牌局监管。


责任编辑:乔一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