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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案4被告终极上诉驳回 郭炳江须即时入狱

2017-06-14
郭炳江和他的女儿到达法院。

郭炳江和他的女儿到达法院。

本案被告之一,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

本案被告之一,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综合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串谋案,此前被法庭裁定罪成,判监7年半。许仕仁连同案中另外3名被定罪和判监的被告,包括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董陈钜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就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定罪提出终审上诉,终审法院于今(14日)早9时50分作出终极判决,裁定许仕仁、郭炳江、关雄生及陈钜源全部上诉驳回。已获保释的郭炳江须即时入狱服余下刑期,其他3人也将继续服刑。

4名上诉人早前经过审讯后被法庭定罪及判监,其中许仕仁被判囚7年半、郭炳江判囚5年及罚款50万元(港元,下同),陈钜源判囚6年及罚款50万元,关雄生则判囚5年。

许仕仁被指在2005年上任政务司司长前后,从新地高层收取850万元及1118万元、免租金租住礼顿山豪宅等利益。4名上诉人于2014年12月被高院裁定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许仕仁被判监7年6个月、陈钜源判监6年、郭炳江和关雄生各判监5年。

法院案件编号:FACC 12-15/2016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图/路透社)


责任编辑: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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