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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再推广东计划 豁免须连续居港一年

2017-06-14

【文汇网讯】 (记者 文森)不少长者选择移居内地养老,社会福利署公布,下月一日起,再推广东计划下为期一年、一次性特别安排,豁免已经移居广东省的合资格长者须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社署发言人称,移居广东省并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无须每年回港,亦可领取每月1,325元的高龄津贴。

早前施政报告公布,为方便长者回乡养老,在广东计划下再次推行一次性特别安排。社署会于下月一日至明年的6月30日期间推行特别安排,为已移居广东省并符合申请资格,但未能符合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于广东计划。不过,申请人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广东省居住最少一年。

下月起接受申请 委社福机构代理

发言人指,有兴趣申请广东计划的合资格长者,可于即日起向社署申请。社署会在下月1日起处理有关申请。另外,社署已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广东计划的代理机构,负责进行个案复检、协助基于健康理由而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长者完成申请。

广东计划规定申请者在领取津贴期间,必须继续在广东省居住。受惠人如在付款年度内居住在广东省不少于60天,便可领取全年津贴。申请资格在5月1日上调,65岁至69岁的申请人须符合以下的资产及入息限额:单身人士的每月总入息及资产总值,分别不能超过7,750元及32.9万元;夫妇则为12,620元及49.9万元。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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