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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难民权益团体诽谤 国际社胜诉获赔80万

2017-06-23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葛婷)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国际社)于2014年入禀高院,指被一家关注本地难民权益的团体诽谤、该团体在其网站上发表多篇失实陈述报道,遂要求禁制对方再发出有关不实言论,并作出赔偿。案件经审讯后,法庭23日颁下判词裁定国际社胜诉,除颁下禁制令外,对方须赔偿80万元及承担国际社的讼费。

原告为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ISS),被告为一家关注本地难民权益的团体Vision First Limited。原告指该团体发出的诽谤言论非常严重,且在网络等媒界多次重复论调,故要求对方作损害赔偿。案件早前开审,至23日法庭颁下判词。

判词指,被告Vision First Limited的创办人Cosmo Beatson出庭应讯,指控国际社涉嫌向难民提供过期食物,对难民居住在寮屋的问题视而不见,但除此之外,Beatson承认他不知道国际社有没有受贿,亦没有真凭实据支持他对国际社的指责。

虽然被告解释「corruption」这个批评字眼只是解作「不诚实、渎职」,而非有刑事意味的「贪污受贿」,但法官认为前文后理提到欺诈政庭、滥用职权,被告当时的指摘,显然比之后解释更加严重,裁定被告对ISS的诽谤属实。

认对国际社指控无证据

判词指,代表被告Vision First Limited的行政总监Cosmo Beatson作供时承认,所发布文章指国际社骗取政府资助、干犯刑事罪行、违反对社会及政府的诚信、误用公共资源等批评,只是口讲无凭、毫无证据。

相反,国际社的非华裔新来港人士服务总监彭艺珠的证供是「真实及可信赖」,她对各项指控都有足够解释。法官留意到被告在文章中用「贪污」一字形容原告,被告辩称不是刑事罪行中的贪污,而单纯是不诚实运用权力。

不过,法官不接纳这说法,因为被告用此字眼批评原告欺诈政府及是骗子等。法官不能接受被告的辩解,裁定被告自2013年8月起在其网页上载的21篇文章「有相当清晰的意图向一般读者传递,并且确实传递诽谤意涵」。故裁定原告胜诉。

国际社其后发声明表示喜见公义得以彰显,国际社行政总裁邱浩波欢迎高等法院的裁决,称结果证明国际社是诚实可靠的社会服务机构,期望判决起阻吓作用,从此杜绝一切恶意中伤的言行。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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