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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签署CEPA两项协议

2017-06-28
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今日(28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香港政府新闻网)

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今日(28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香港政府新闻网)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报道: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今日(28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与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在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和香港中联办副主任仇鸿等人见证下,签署两份有关协议。

对其他国优惠 直接延伸香港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投资协议》把投资准入开放到非服务业,订立有约束力的促进和保护措施,令两地投资环境更明确,亦是内地首份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协议,并设最惠待遇条款,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会直接延伸到香港。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是将「一带一路」建设,在贸易领域的合作,纳入CEPA框架下,加强两地机构合作,携手把握「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推动两地企业并船出海。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燕表示,《投资协议》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投资准入保护及促进内容,有开放程度高及保护力度大的特点,能够为香港未来发展提供新的空间,为两地业界发展提供更高更广的平台。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加入了香港参与「一带一路」的专章,深化了金融文化、中小企等十四个重点领域的合作,通过这两份协议,能够令内地对香港进一步开放,并令CEPA保持在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平。(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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