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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丨袁国强:参与「带路」建设 港能做到「国家所需 香港所长」

2017-07-09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致辞(记者黄仰鹏摄)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致辞(记者黄仰鹏摄)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黄仰鹏 深圳报道)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大湾区建设的过程中,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地方,在多个范畴的法律均与国际接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今日在深圳出席「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律研讨会」时表示,未来将继续透过多方面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以及「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他认为,在享有「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下,香港能够做到「国家所需,香港所长」。

袁国强表示,近十多年来,内地企业积极扩大对外投资与跨境经营。在国家大力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对国际商贸投资法律和投资环境有更多的了解。在这方面,香港的国际法律与争议解决专业人士有条件为内地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高端专业服务。

袁国强指出,随茪@带一路倡议的开展,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业来往急速上升。由于其沿线各经济体制上的不同,企业在利用一带一路的机遇时,无可避免要面对繁复的国际商务法规,境外融资,及跨境并购等法律风险。在这方面,香港可以发挥其「一国」及「两制」的双重优势。

「一带一路首阶段发展很多与大型基建项目有关,当中的商业及工程合同争议的数目将会非常庞大。当事人来自不同国家,工程地点又在不同地方,工程种类繁多,争议事项很多设计复杂的工程和法律问题。」袁国强举例说,打官司不是唯一的争议解决办法,更好的选择很可能是仲裁。如果利用香港作为中立的仲裁地,运用其在大型基建的经验和国际认受的法律制度和仲裁规则,可为当事人提供更为有效的解决争议途径。

袁国强透露,律政司一直鼓励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专业深化合作,现时两地律师事务所已成立了10家合夥型联营,其中七家在前海,南沙一家,横琴一家。袁国强表示,希望该措施可尽快扩展至全广东以及内地其他地方,让两地更多律师事务所透过合夥联营的合作,为企业带来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在仲裁服务方面,香港应研究与内地仲裁机构强化交流和加强合作,为内地企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国际仲裁服务。

袁国强表示,将继续努力透过多方面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以及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让两地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更紧密合作,提升专业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互惠共赢。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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