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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锦满涉偷书案表证成立

2017-07-11
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审理。

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审理。

【文汇网讯】 (记者 叶汉亮)「热血公民」副主席郑锦满去年在社交网站上载短片,教唆网民「销毁」公共图书馆的简体字书籍,包括将多本简体字书丢进垃圾桶、放入书柜罅隙等,事后郑被控一项盗窃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证据成立,押后至下月15日在九龙城法院续审,届时郑将接受控方盘问。

辩称担心简体字对学童造成误导

被告郑锦满(28岁)被指涉于去年3月29日在何文田培正道九龙公共图书馆四楼,偷窃九本简体字图书,以上物品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产。

控方读出双方同意的案情指,被告于去年3月29日中午到达九龙公共图书馆4楼的儿童图书馆书架,取走九本不能外借的简体书籍,并将这些书放到电梯大堂的垃圾桶内。

■上下图:郑锦满教人将图书馆的简体字书藏在隐蔽角落。网上截图

■上下图:郑锦满教人将图书馆的简体字书藏在隐蔽角落。网上截图

控方今传召两名证人,分别为图书馆清洁工及图书馆助理馆长。图书馆清洁工报称,在4楼儿童图书馆电梯大堂垃圾筒内看到涉案书籍,误为是小孩的恶作剧而不以为然。

被告自辩称,2016年初加入「热血公民」,去年3月从《苹果日报》一篇文章中得知香港公共图书馆从2005年始有60万本简体字图书,担心对学童分不清繁体中文及简体中文,会对他们的学习造成误导,逐将简体字图书放到垃圾桶、消防喉柜、书架后方,目的是令公众难于直接从书架取到简体字书。

早前认罪判囚3个月

郑锦满早前在另一宗涉及「佔旺」清场行动中,因阻挠执达吏清移摆放在亚皆老街的障碍物,遭律政司检控一项「刑事藐视法庭」罪。

今年3月30日,案件在高院提讯时,郑锦满当堂认罪。

郑锦满被判入狱3个月,其后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被拒,即时入狱。法官当日判刑时强调,有组织及蓄意违反法庭命令,是对法治最凶险兼带威胁性的挑战。


责任编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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