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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警案再有2名警员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2017-07-14

【文汇网讯】 7名警员在非法「佔中」期间殴打曾健超的案件,所有被告已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诉,当中4人已先后获批准保释等候上诉。高等法院下午批准警长白荣斌和警员陈少丹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据香港电台报道,白荣斌需以5万现金和人事担保,陈少丹则需要以10万元现金担保;两人在保释期间不准离港,要交出旅游证件和住在申报的地址。

上诉庭副庭长伦明高引用早前3名同案被告的保释外出申请判决书内容,指控罪的最高刑罚是入狱3年,本案的量刑起点是2年半,可能过重,值得商榷。而法庭至少要排期6至9个月才能安排上诉聆讯,届时他可能已服完大部分刑期,如成功获减刑的话,实际所服的刑期可能比判刑的长。

7名涉案警员中,总督察黄祖成、高级督察刘卓毅、警员刘兴沛和黄伟豪,早前已分别申请上诉期间保释并获批,现余下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暂时未有提出保释申请。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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