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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口岸区」6事项适用香港法律

2017-07-25
建设中的西九龙总站

建设中的西九龙总站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特区政府25日下午公布高铁「一地两检」方案,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说,「内地口岸区」不可能完全排除香港法律,因此方案建议自西九龙站启用后,在6个事项上适用香港法律,其中包括 :

1.区内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建设、施工、保险等事项;

2.营运商及服务供应商的设立、经营等事项;

3.香港员工的僱佣权益和保险事项;

4.规管、监察高铁安全运作的事项;

5.受高铁香港段营运商与乘客订立的合约规管的事项,及营运商与乘客或乘客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事项;

6.高铁香港段营运商与内地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中由香港段营运商负责的事项。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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