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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司法复核必败诉

2017-07-28

【文汇网讯】 (记者 郑治祖)特区政府日前公布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方案,把西九龙站内部分位置将会划为「内地口岸区」,反对派就声称有关安排是「割地」及「变相释法」,有人更为此提出司法复核的申请。经民联立法会议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28日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一地两检」作决定,并不存在开「坏先例」或「变相释法」的情况;特区政府有足够法律基础实施「一地两检」,故提出司法复核的成功率近乎零。

梁美芬28日在与传媒茶叙时表示,「一地两检」并非单由香港或内地一方提出就可以实施的,而是要经过双方商讨才可落实。根据香港基本法下达成的《合作安排》,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就可实行,香港及内地均须遵守,「基本法同时也是中国全国性法律,香港要遵守,内地各省市同样都要遵守。」

由人大决定 不存在「坏先例」

她强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地两检」方案作决定,并不存在所谓开「坏先例」或「变相释法」的情况。她举例指,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对香港基本法英文版的决定、2007年对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决定、2014年关于特首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3次决定均不涉及释法、「修法」等问题,而是作出一个决定,「一地两检」亦属同一情况。

梁美芬认为,即使特区政府不行使香港基本法第二十条去推出「一地两检」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亦有权作出有关决定,因为「一地两检」方案没有和任何一条香港基本法条文相牴触,特区政府有足够法律基础实施「一地两检」,故司法复核的成功率近乎零。

倡收合理地租 释「割地」疑虑

她认为,特区政府应参考深圳湾口岸的模式,向内地收取合理的租地费用,予外界清楚是用「租赁」方式实施「一地两检」,并非所谓的「割地」。对于部分人担心内地人员在高铁西九龙站内执法的情况,特区政府及内地未来应尽量提高透明度,释除公众疑虑,例如公开工作人员守则,解释站内是否可有酌情权处理示威等问题。

梁美芬又透露,她将会在下周四的立法会特别内委会中,要求特区政府交代签订《合作安排》的时间表,而她自己则预计,明年4月应可完成本地立法的工作。

责任编辑: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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