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不少反对派人士自诩「秉持正义」、「为民请命」,实际却屡屡「玩嘢」、「搞嘢」,以至违反法律,祸害香港,「案底」累累。面对法律的惩罚,不少「搞手」流露悔意。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知如此,众丑又何必当初呢?
1. 游蕙祯 渎誓被褫夺议员资格
「阿妈叫我揾番份工,但佢唔知已经唔会有老板想请我,嚟紧想做番普通人。」
2. 梁颂恒 渎誓被褫夺议员资格
狡辩对当日的作为不后悔,但又表示应有其他「更好」的表达方式。
3. 黄之锋 「香港众志」秘书长
非法「佔领」公民广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并留有案底。
哀叹「条路非常唔易行,充满好多未知之数。」
4. 罗冠聪 「香港众志」主席、渎誓被褫夺议员资格
非法「佔领」公民广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你可以话我唔够醒目,唔识忍一时认低威,但假如大家理想中啲政治系讲原则理念,呢样嘢(讲做错/后悔)真系好难讲得出口,过唔到自己个关。」
5. 冯敬恩 港大前学生会会长
被裁定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裁判官强调判监机会相当高。
冯面对司法程序感到极度不安,称如果再让他选择一次,好些事情他是不会做。直指判监「无疑是将我的梦想打碎」,「我都唔知有啲乜可以做。」
6. 关迦曦 公开大学学生
身背藏有爆炸品的背囊出现在立法会附近,被裁定1项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
对事件感到后悔,形容自己对不起父母,又表示自己不会再参加社运。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于岄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