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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7-08-05
吴天君

吴天君

【文汇网讯】 2017年8月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案,对被告人吴天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天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件上月开庭 吴天君受贿1105万受审

7月20日,湖北省襄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案。

襄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初至2015年底,吴天君利用担任新乡市委副书记、新乡市市长、新乡市委书记、郑州市委副书记、郑州市代市长、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5万余元。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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