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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人黑帮庭审刷新广州法院纪录 村委书记沦「村霸」

2017-08-05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方俊明 广州报道)广州54人涉黑团伙案件5日在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74人的辩护律师团亦现身。据悉,此案的被告人数与辩护律师人数均刷新了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纪录案件。该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9类犯罪,而第一被告人刘某添曾为广州原萝岗区某村的村委书记,沦为鱼肉乡里的「村霸」。

54人涉黑团伙受审,被告人数与辩护律师人数均刷新了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纪录案件。

54人涉黑团伙受审,被告人数与辩护律师人数均刷新了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纪录案件。

在庭审现场,54名被告人要分成三3排坐,而身后的警察亦坐了三排。据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刘某添在2004年纠集被告人刘某东、刘某森带领被告人刘某钊等,在萝岗区刘村村委门口持枪、木棍、铁棍等工具,对刘某勇等人实施围攻追打、砸烧车辆,由此奠定以刘某添为首的刘村「村霸」地位。同年,被告人刘某添等人共同成立广东某利混凝土有限公司。2006年9月,被告人刘某东成立广州市萝岗区宏某土石方工程队。

「9宗罪」称霸一方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罪名囊括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开设赌场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9宗罪」。

其中,被告人刘某添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村委书记的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而该村区域工程几乎均由该团伙所成立公司承接。同时,2008年至2016年期间,该团伙纠集刘村华甫一社社长、二社社长、以及刘村北一社社长等被告人,带领各自社员、公司业务员等人,通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争抢工程。

开庭时间料持续半月

公诉机关指控,为实现刘村辖区内所有工程、原材料供由该团伙成立的公司等控制,垄断刘村建筑工程项目的目的,该团伙有组织地再刘村范围内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大量违法犯罪事实,称霸一方。据悉,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为荔湾区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仅起诉的卷宗材料和证据即达200多册,光盘达800多张,预计开庭时间将持续半个月。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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