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旺角骚乱案2被告判囚3年

2017-08-07

【文汇网讯】 港台消息,3名男子去年参与旺角骚乱,早前被裁定一项暴动罪罪成,区域法院下午判处第一被告杨子轩入教导所,其余两名被告罗浩彦及连润发,监禁3年。

法官表示,暴动罪是严重罪行,事件中无证据有预谋及策划,考虑到以往案例,今次案件的合适的刑量起点是3年半。

法官说,杨子轩及罗浩彦在人群最前方,积极参与事件,可以随时向警方还击,破坏社会安宁,但无证据显示他们进一步袭击在场警员。

杨子轩的教导所报告正面,加上年纪小,法官认为改过自身重要,因此判处他入教导所,而罗浩彦就被判3年监禁。另一被告连润发有积极参与暴动,有向警员掟砖,但考虑到他无刑事纪录,以及他个人背景及求情理由,同样判他入狱3年。


责任编辑:于岄鸣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