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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两犯踎监3年 梁天琦势加控袭警

2017-08-08

【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 梁康然 叶汉亮)第三宗涉及暴动罪的旺角暴乱案昨在区域法院判刑,早前经审讯被定罪的3名激进示威者,其中两人被判入狱3年,另一人则因犯案时只得18岁,法官予以改过自新机会,判入教导所。法官指,事发时有过百人与警方对峙逾20分钟,足以对前线警务人员造成致命伤害。被告行为不单破坏社会安宁,更危害市民人身安全,暴动蔓延得很快,后果难以估计,判刑不能单独考虑各被告的行为,需把他们视为共同参与整个暴动事件一分子看待。

「本土民主前线」两名发言人梁天琦和黄台仰、「美国队长」容伟业等,被控涉嫌于去年旺角暴乱干犯暴动及袭警等多项罪名,排期明年1月在高等法院受审。案件昨在高院以非公开形式进行预审,第二次非公开预审将在今年10月14日进行。据悉,梁天琦等被告将被加控罪。

旺角街头,暴徒向警方掟砖和玻璃樽。资料图片

旺角街头,暴徒向警方掟砖和玻璃樽。资料图片

3名被告运输工人杨子轩(19岁)、运输工人罗浩彦(20岁),以及工人连润发(26岁),3人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9日(年初二)凌晨于旺角豉油街近花园街交界,联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有镜头拍到杨子轩和罗浩彦手持玻璃樽,站在示威者最前方,而连润发则被确认向警员投掷砖头。

法官姚勳智在判刑时指出,香港地方狭小,人口稠密,交通繁忙,暴动蔓延的速度可以非常快,造成严重后果,惟是案示威者非直接向警察掷物作对抗,暴力程度属中等,遂将量刑起点定为3年半。

准杨子轩改过 判入教导所

他续说,首被告及次被告杨子轩和罗浩彦戴上口罩和手持玻璃樽,多次站在示威阵营最前方,已随时准备使用暴力,破坏社会安宁,但没有证据显示两人有进一步袭击警察的行为,故将罗浩彦的刑期由3年半下调至3年;杨子轩案发时只有 18 岁,加上教导所报告正面,认为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更重要,决定接纳建议判他入教导所。

姚官指,第三被告连润发积极参与暴动,向警方投掷砖块,而掟砖是十分严重的伤人行为,考虑其没有案底,同样判他入狱3年。3名被告判刑后,即时由囚车押送离开法院。

他特别提到,过往越南船民和喜灵洲戒毒所的暴动案分别以5年和6年监禁为量刑起点,两案均发生于禁闭的处所,情况更难控制,会引发更大伤亡。今次旺暴案则有100人聚集,多人戴上口罩,相继投掷砖块和玻璃樽,又以火堆和出租车作屏障,与警方对峙20分钟,随时可对社会安宁造成极大和严重破坏,规模较大,而警方驱散示威者时,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物品亦可造成严重甚至致命伤害。

是案原本尚有两名被告,分别是无业汉陈绍钧(47岁)以及旅行社职员孙君和(27岁),两人各被控一项暴动罪,经审讯后因证据不足脱罪。

辩方昨日求情称,首被告杨子轩生长于普通家庭,成长时因患某些症状,在学业和社交均有很大困难,曾干犯罪行被判入院舍。法官反问感化官报告认为杨对本案似乎态度轻率,无甚反省。律师回应指杨于过去一年十分担忧,知道闯出大祸,后果严重,故他不同意感化官上述评语,而事实上感化官亦建议给予机会从轻处理。

两被告求情 无施袭有反省

代表律师指,次被告罗浩彦的年龄不适合进入教导所,只余下判监这唯一选择。罗案发时并无施袭的动作,当其他人有动作时罗也没有和应,参与程度不算很活跃。

至于第三被告连润发,律师呈上29封求情信,指他没参与政党或压力团体,也不认识其他犯事人,他当晚只因得悉警察向天开枪,才到场观察警察有否「滥权」,其后在压力下做出案中行为,又称被告对事件有所反省,并非受政治启发或团体唆摆而犯案,亦非仇警,只是想到前线看看有否重大事情发生云云。

梁天琦势加控袭警

「港独」分子梁天琦(右)、黄台仰(左)等10人被控参与去年旺角暴动

「港独」分子梁天琦(右)、黄台仰(左)等10人被控参与去年旺角暴动

「港独」分子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黄台仰等10人被控参与去年旺角暴动,案件昨日于高等法院进行闭门审前复核。散庭后,据律师透露,被告梁天琦、容伟业、林伦庆、袁智驹被控方申请加控袭警罪、串谋暴动罪、纵火罪。法庭将案件排期至10月14日进行闭门审前复核。

近期鲜有露面的梁天琦、黄台仰,昨早如期到庭应讯。有一批逾10人的被告支持者,包括上月刚被判「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的冯敬恩,昨日也有到庭声援,但由于案件需闭门处理,支持者只能在庭外大堂等待。

与黄台仰一同离开

法庭进行逾四小时闭门处理法律程序。散庭后,有参与审前复核的律师透露,本案10名被告均有应讯。控方在庭上提出申请,对四名被告加控罪名,分别是梁天琦被申请加控袭警罪、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林伦庆被申请加控串谋暴动罪、袁智驹被申请加控纵火罪。法庭决定,在10月时再进行闭门审前复核。

被告「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梁天琦在离庭前向传媒表示,他无法改变已发生的事,又承认「面对好多困难」。其后他与黄台仰一同离开。

本案控罪指,被告黄台仰(22岁)、梁天琦(24岁)、容伟业(32岁)、李诺文(20岁)、卢建民(29岁)、袁智驹(25岁)、林傲轩(21岁)、黄家驹(25岁)、李东昇(24岁)、林伦庆(24岁),于2016年2月8日凌晨至9日早上,分别于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参与暴动。

明年一月讯 料审80天

各被告分别被控煽动暴动、煽动非法集结,参与暴动、非法集结或袭警等罪名。法庭早前将案件排期于2018年1月15日审讯,暂定审期80天。控方曾向法庭表示控方证人多逾100名。

本案昨日吸引逾30名记者到场采访,包括外国通讯社派员,在庭外守候,希望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

而DR误杀案审讯的法庭位于同一楼层,两单「大案」于同一楼层进行,不少记者在法庭进进出出,十分繁忙。


责任编辑: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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