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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更方便 交通部鼓励「共享汽车」发展

2017-08-08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 记者 马琳)除了共享自行车,在内地共享汽车也正在成为一种潮流。交通运输部、住建部两部门8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分时租赁发展,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推动「随取随还」,鼓励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指导意见》同时提出,要推行租车实名制登记,并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指导意见》明确,分时租赁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因特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订、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指导意见》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认为其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佔用。同时,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

为避免共享汽车出现共享自行车类似的过度投放问题,《指导意见》强调,要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而为规范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汽车租赁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报废和购买保险。租车人必须实名制查验登记,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承租人,不应提供汽车租赁服务。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此外。针对共享汽车「停车难」的发展瓶颈,《指导意见》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

目前,共享汽车在内地的发展在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如首汽集团旗下分时租赁平台Gofun出行,上线仅一年多车辆数已突破1.2万,业务复盖21个城市。业内预计,内地分时租赁汽车数量将保持4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责任编辑: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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