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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海关执法人员 港女判囚九个月

2017-08-11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何花 深圳报道)沙头角海关1名关员日前在旅检现场执法时,遭港籍女子魏某殴打受伤住院。近日港人魏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16年8月25日10时30分许,当事人魏某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中英街镇内携带商品出境,因其携带的商品总金额超过规定限额被沙头角海关关员查扣。魏某情绪激动,在旅检大厅大声吵闹,强行夺回其身份证件,并用随身携带的雨伞砸打海关关员曹某,在制服过程中,魏某又用脚踢中英街管理局现场协勤队员肖某,致使关员曹某脖子表皮受伤,协管员肖某手臂表皮受伤,严重影响现场通关秩序。

民警接到现场报案后赴现场处置,当事人魏某称其身体不适被送往盐田区人民医院。当日11时40分许,魏某趁其家属不留意独自返回中英街海关旅检大厅,用木凳将查验区的两台X光机的显示器、两台电脑显示器、两个键盘砸坏,然后冲入科长办公室,将现场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物品砸坏。经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被破坏的电脑、X光机显示器等物品加之共计人民币24540元。

2017年5月12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魏某的辩护人辩称,当事人患有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疾病发作期,需尽快回院复诊治疗,且鉴于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较好,有坦白情节,请求法院适用缓刑。对此,公诉机关一一进行了驳斥。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期间,魏某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无精神病理因素影响,即辨认和控制能力在正常范围,无「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的确切诊断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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