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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政总案复核明日宣判 黄之锋认衰

2017-08-16
2014年11月26日,警方清理旺角「佔领区」障碍物,当场拘捕黄之锋。

2014年11月26日,警方清理旺角「佔领区」障碍物,当场拘捕黄之锋。

【文汇网讯】 本网报道,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常委罗冠聪及前秘书长周永康,3人于2014年9月26日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去年被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律政司认为3人只获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判刑过轻,要求改判三人监禁,高等法院将于明天(17日)宣判。黄之锋今早出席电台节目时称,明天宣判冲击「公民广场」案,已经有心理准备要即时监禁。

2014年12月11日,非法「佔中」第75天,金钟,全面清场,警方拘捕罗冠聪。

2014年12月11日,非法「佔中」第75天,金钟,全面清场,警方拘捕罗冠聪。

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于2016年3月在裁判官张天雁席前受审。张官就3人擅闯「公民广场」(政总东翼前地)及煽动群众非法集结等指控,裁定黄之锋「非法集结」罪成,判罚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罗冠聪「煽惑他人非法集会」罪成,判罚120小时社服令;周永康「非法集结」罪成,判监3星期,缓刑一年。

今年8月10日,律政司代表在上诉庭上表示,当日有过百人推撞警方铁马和政总铁闸,暴力程度不小,造成10名保安受伤,轻判只会向年轻人发出错误讯息,漠视非法集会的严重后果,改判3人即时监禁是合适做法。

2014年12月11日,非法「佔中」第75天,晚21时后,警方拘捕周永康。

2014年12月11日,非法「佔中」第75天,晚21时后,警方拘捕周永康。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认同,黄之锋等人当日以「重夺」政总东翼前地为口号,所谓「重夺公民广场」的「夺」字,本身已涉及使用暴力,况且3人身为「学运领袖」号召群众或须加刑。

昨日律政司在新界东北发展案上诉得直,有案例可循下,黄之锋等人随时会加刑。根据现行法例,若监禁超过3个月,5年内不能参与立法会或区议会选举。早前,梁、刘、姚、罗四人议员资格被褫夺,黄之锋曾扬言要「重返立会」。明天的判刑,将会影响黄之锋参选立会补选。黄之锋昨日在fb发文称,周四下午判刑过后,大概也要在2018年才可再见。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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