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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租房新政 设立租赁监管平台 鼓励租购同权

2017-08-17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张聪 北京报道)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监管平台的建设、租购同权、承租人利益维护等,进行了详细规范。根据《通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同时,对于在市民期待的「租购同权」方面,新政还做出了若干规定,例如:满足一定条件后,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根据《通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据了解,该平台将通过连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籤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对于在市民期待的「租购同权」方面,新政做出了一定规范。首先,新政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其次,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新政明确,承租人为非北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和其他证明文件,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同时,承租人为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最后,新规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另外,新政还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要包括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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