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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汉绑架男童判监7年

2017-08-18

【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一名6岁男童16年前被人从车上掳走,绑匪其后向男童父母要求500万元赎金,最终讲价降至95万才肯放人,涉案其中一名绑匪潜逃到内地,于国内因干犯贩毒案被判监,服刑11年后毅然返港自首,18日在高等法院承认绑架罪,被判入狱7年。法官指绑架罪行十分邪恶,全为一己私利,绑对男童亦造成不利心理影响。

被告苏浩彦(37岁),报称无业,控罪指他2001年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在屯门兆麟商场外,联同两名男子一起绑架当时年仅6岁男童。被告事后潜逃返内地,去年10月经罗湖口岸返港时被捕。

法官判刑时指,绑架是邪恶罪行,为了个人利益,不理会事主的福祉,虽然被告无使用身体暴力,惟男童被人匿藏于藏参地点近一星期之久,远离亲人,事主曾哭问被告,何时才可以回家,此段经历对脆弱的事主来说肯定有心理影响。法官认为判刑要有阻吓作用,在参考过同案另一被告的判刑基准之后,决定判他监禁7年。

辩方求情透露,被告苏浩彦(37岁)于案中主角并非主谋,只是负责看守男童,餵男童吃饭及陪他玩游戏机,收到赃款后听从同党指示前往接赃。本案事主及父母均不愿意出庭作供,能够成功起诉被告,全靠他自首及招认。被告欲重过新生,故决定自行返港自首。同党早前已落网,赎金亦全数交还男童父母。


责任编辑: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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