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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报山西边坡滑坡事故:蓄意瞒报 有8人死亡

2017-08-20
事发煤矿外景

事发煤矿外景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文汇网讯】 (记者杨奇霖)8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微信公号发布关于国务院安委办通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8‧11」边坡滑坡事故的消息。

8月11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吕鑫煤业)发生边坡滑坡事故,事故后该矿蓄意瞒报。目前已初步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山西省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核实事故人数。

出现塌滑仍继续开采

通报中提到,该矿属国有控股证照齐全的露天开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00万吨/年。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吕鑫煤业在边坡出现裂隙、有塌滑征兆的情况下,未撤出人员和设备,继续冒险开采作业,导致边坡滑坡。二是吕鑫煤业生产活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每个采区(作业点)由包工头组织生产。三是晋能集团兼并重组吕鑫煤业后,仅仅按煤炭产量收取了一定管理费用,没有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四是事故发生后,吕鑫煤业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瞒报事故。五是和顺县政府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举报信息后,在未认真核查取证的情况下,作出了没有人员伤亡的结论。

同时,为查清事故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国家安监总局特提出要求。

首先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事故。责成山西方面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迅速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要彻查事故暴露出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查清瞒报事故经过和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追究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鉴于事故反映出吕鑫煤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瞒报事故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责成山西煤矿安监局依法暂扣吕鑫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按程序将吕鑫煤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要严格落实兼并重组企业主体责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全省兼并重组煤矿、露天煤矿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整治「假整合、假控股」,整治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只挂名、不真管」,严厉查处使用包工队或将采掘工作面进行承包、转包或租赁等违法行为,发现后一律停产整顿,杜绝层层转包、以包代管。露天煤矿要重点整治边坡管理不力、排水设施和防排水工程不完善等行为,及时消除隐患。

另外,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要切实深化汛期煤矿各类灾害和隐患治理。要认真组织事故举报核查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及时曝光瞒报谎报企业并公布瞒报谎报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此前,和顺县公安局已将吕鑫煤业法人代表、总经理高阳控制。8月18日,晋中市纪检委网站消息,晋中市监委决定对和顺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张瑞清、和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药江波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责任编辑: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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