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与13名反对新界东北发展的年轻社运人士,近日因律政司复核刑期得直改判监禁。律政司发表声明重申,两宗案件完全依据适用法律处理,不存在所谓「政治检控」及「秋后算账」。
据香港电台报道,就闯入政府东翼前地案,律政司说,上诉庭已从黄之锋及罗冠聪的量刑起点,各扣减一个月刑期;这做法与过去上诉案一致,不存在所谓「双重追诉」或「双重判刑」。
律政司指,并非在被告完成原来刑罚后才提出刑期复核。在立法会外非法集结案中,律政司指,在判刑后的21日内,向上诉法庭申请提出刑期复核许可;而就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3人的案件,控方在去年8月、即判刑后14天内,向主审裁判官申请刑期复核。
律政司强调,两宗案件的被告当时仍未开始履行社会服务令,不存在被告完成原来的刑罚后,才提出刑期复核。上诉法庭是在去年10月批出许可,因此复核申请是在法例指定期限内提出,完全不存在所谓「秋后算账」。
律政司重申,上诉法庭判处最终刑期时,已考虑相关被告已完成社会服务令,并给予刑期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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