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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6日取消药品加成 诀别「以药补医」

2017-08-25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肖刚)甘肃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郭玉芬日前于新闻会表示,8月26日起,甘肃15家省级医院将取消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加成,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亦将同步实施,从而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降低药品价格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提高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改革后,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将控制在10%之内,个人支出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

此次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遵循「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基本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这次改革取消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西医门诊诊查费调整2元,涉及诊疗、护理、手术(5090项)、治疗等共计6113项费用调增,而检查、检验共计1231项费用调降,大型仪器检查平均降价8.3%、检验平均降价19.7%,护理平均增长89.9%,手术平均增长43.8%,治疗平均增长19.8%。经测算,改革前后病人住院费用整体将下降,未增加负担。

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5%、省财政补偿1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10%。通过对9家省管医院医疗机构进行带量测算,取消药品加成的收入逾3.4亿元。改革后,作为办医主体,甘肃省财政每年将补助10家省级医院5000多万元。

郭玉芬介绍,实行药品加成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出台的政策,即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在医疗事业发展中,该政策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发展,医疗机构趋利行为显现,成为看病贵的原因之一。「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的突破口,也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责任编辑: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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