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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查处101人 黑龙江扶贫攻坚终身问责

2017-08-27

【文汇网讯】 (记者王欣欣哈尔滨报道)日前,黑龙江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李力介绍,7月份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案件67件,查处违纪干部101人,环比上升62.9%,对9名履行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省管干部4名,其中通报了12起典型案件。8月份,黑龙江在全国率先以省委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明确规定实行脱贫攻坚终身问责,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退休,都应当进行严肃问责。

李力向记者介绍,黑龙江省纪委在督办集贤县某民营企业骗取1000万元扶贫资金案时,从县扶贫办干部违纪行为查起,发现假立项、假申报、假招标、假验收等问题,查处了县扶贫办相关人员,立案审查了张希良等省扶贫办前后两任领导、共4名省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办法》规定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予以问责的五种情形: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中领导不力,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二是党的建设缺失,脱贫攻坚不精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脱贫攻坚形象的;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中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是脱贫攻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导致脱贫攻坚中违规违纪行为多发,或者在脱贫攻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五是其他应当问责的违纪或者失职失责情形。《办法》特别强调,对在脱贫攻坚中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实行终身问责。


责任编辑: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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