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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蒙嘉慧撞伤 车祸伤者索7位数

2017-08-29

【文汇网讯】 (记者 葛婷) 艺人郑伊健妻子蒙嘉慧(YoYo)2011年8月18日驾车在将军澳道落斜时,栏腰撞中一部房车,房车乘客事后报称颈椎、右腰肌、右宽关节及尾龙骨受伤,兴讼向蒙嘉慧索取多达七位数字赔偿金,高院聆案庭29日开庭评核赔偿额,伤者邓志强出庭作供指,车祸一刻他的右腰肌被撞到「勒勒声」,形容「一世人都未试过咁痛」。

原告称左手将「痺足一世」

车祸中受伤的原告邓志强出庭供称,他接受颈椎手术后却患上膀肛活跃症,在医院进行神经测试后获告知左手将会「痺足一世」。邓透露他从事塑胶生意,车祸中被告蒙嘉慧的座驾打横撞向他乘坐的房车,直接伤及他的宽关节,房车之后再撞向路边栏杆,其右腰肌被「chok」到「勒勒声」,他在车厢獃坐5分钟至7分钟才能落车。车祸后身体各处患上长期伤患,颈椎问题令左手不时麻痺、辗转侧睡的话会痛醒,伤患亦影响到行路速度变得十分缓慢。

被告代表律师29日要求邓原告为自己的痛楚程度评分,邓志强指颈椎、右腰肌达7分至8分、 宽关节4分至5分、尾龙骨麻痺症达3分。邓强调他由2012年10月做颈椎手术后痛楚已告减轻,不会头晕晕,但左手却自此痺起来,经联合医院神经测试,被告知道手痺问题不会好转,「只手好似有电波咁,加埋颈椎压住,出唔到街」。邓其后于2014年及2015年均需进行宽关节手术。

辩方质疑车祸伤者活动自如

被告律师引述较早时跟踪拍摄到原告意外后两年间的日常生活片段,质疑邓由早到晚直落12小时外出,能够从容地做出摇头动作,上落楼梯毋须扶手,以及能快速移动避开迎面而来的路人,原告看来不似有大问题。邓志强解释左右摇头并非大动作,能忍受痛楚,然而做颈椎手术后头部不能仰后或前倾,行路视乎需要才借助扶手,侧身闪避路人并无问题。

邓强调事后他已无法做运动,「原本身体好好,几十年都无睇过医生」,又指自己「瘦咗10.5公斤,体能好低,无韧力」,被告一方即时引述两份专家医生报告,指邓志强能够做运动,原诊医生更指他可以游泳。

原告邓志强解释,痛楚是随时随地出现,不定时,早已向医生说明不能做运动的原因。他尝试踏自行车改善后遗症,但都一一失败。

被告一方又质疑,本案发生前一年,邓驾车外出与巴士相撞,联合医院急症室记录到他颈部酸痛、上肢痺麻及下身痛。邓志强连忙澄清,他是被保险经纪游说有关第三保问题,才「死死地气去见医生」。他强调该次轻微意外无受伤,也忘记了事件,惟「真真正正受伤害系今次(车祸)」。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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