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终审法院日前拒绝「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就议员宣誓案的上诉申请后,今日(1日)颁下判词,要点归纳如下:
1.两人在案中提出的问题,有广泛及关乎公众的重要性,但两人提出的上诉,并无合理可争辩之处。
2.法庭有责任遵守基本法第104条的宪法规定作出裁决,因此对立法会不干预原则在今次案件并不适用,法庭明显有责任考虑两人的宣誓是否妥当。
3.两人宣誓时明显不接受及蓄意遗漏誓言,因此与两人指无意或不慎略去誓词无关。
4.如果法庭已裁定议员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立法会主席并不能够行使任何酌情权或裁决。
5.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对法庭有约束力,两人被取消议员资格,是他们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而自动产生的结果。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