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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立会大楼刑期复核案下周一颁判词

2017-09-07
■前年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资料图片

■前年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 (记者 梁康然)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13名男女在3年前冲击立法会大楼,一度获轻判。至本年8月,上诉庭接纳刑期复核申请,决定对涉案13名被告加刑,至即时入狱8至13个月。据司法机构案件排期网页,上诉庭将于9月11日(下周一)颁下是次加刑决定的书面判词。

事源于在2014年6月,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计划前期工程拨款期间,一批示威者企图强行闯入立法会大楼,令大楼的墙壁、玻璃门毁坏。

涉案被告为梁晓旸、黄浩铭、刘国樑、梁颖礼、林朗彦、朱伟聪、何洁泓、周豁然、严敏华、招显聪、郭耀昌、黄根源、陈白山共13人。原审法官轻判涉案13名被告80至150小时社服令。至2017年8月,上诉庭接纳刑期复核申请,认为原审判刑过轻,无阻吓力,决定向13名被告加刑至入狱8至13个月。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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