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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向终院申上诉许可

2017-09-12

【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双学三丑」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律政司早前就判刑提出复核,「双学三丑」由社会服务令被改判囚6个月至8个月。律政司于今日收到第一答辩人黄之锋的上诉许可申请,黄以有关案件涉及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况为理据,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罗冠聪(左起)、黄之锋及周永康去年被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立。

罗冠聪(左起)、黄之锋及周永康去年被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立。

因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囚6个月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现于壁屋惩教所服刑,其余「两丑」中,被裁定煽惑他人非法集结罪成的罗冠聪,被判监8个月,现在大屿山塘福惩教所服刑,周永康则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现于西贡壁屋监狱服刑。两人早前已先后就刑期提出上诉申请。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收到第一答辩人(即黄之锋)的上诉许可申请,以有关案件涉及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G为理据,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责任编辑:阿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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