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9月19日,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讯,曾荫权上午9时前,由太太曾鲍笑薇陪同抵达法院。曾荫权的弟妹亦有到庭。
据香港电台9月19日报道,案件由法官陈庆伟审理,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案件下星期二会正式开审。控罪指曾荫权于2010至2012年身为行政长官,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即深圳东海花园单位的整装及装修工程。
法官今年3月处理本案时表示,为免影响案件审讯,颁令传媒只可以报道本案被告姓名、控罪、法官及控辩双方姓名、保释安排及案件下次审理日期等资料。
72岁的曾荫权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早前的审讯因为陪审团未能达至有效裁决,法官决定安排重审案件。
控罪指,曾荫权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即深圳东海花园的三联式住宅物业的整修及装修工程,作为他考虑及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其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即DBC)提交的3项数码广播牌照申请的报酬。
曾荫权早前已因另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监20个月,上月底获高等法院上诉庭批准让他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责任编辑: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