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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规:幼稚园不得「小学化」

2017-09-19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赵大明)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获悉,19日起,天津对全市幼稚园开展督导评估。其中,教育内容与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有「小学化」倾向的,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

根据天津市最新制定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2017—2020年)》,有下列6种情形的幼稚园,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3.违法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4.独立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举办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等经营性活动的;5.幼儿园(班、点)教育内容与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有「小学化」倾向的;6.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幼稚园「小学化」现象,系指把小学教育的内容和教育的方式方法用到幼稚园的保教工作中,在教学内容方面,传授小学知识,例如经常大量写字、写拼音、做算术题等。幼稚园「小学化」现象在内地普遍存在。

根据规定,督导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班、点)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督导评估。评估结束后,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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