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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港大校委会 冯敬恩判240小时社服令

2017-09-21
■冯敬恩当日以身体阻止保安人员关闭沙宣道赛马会大楼玻璃门(资料图片)

■冯敬恩当日以身体阻止保安人员关闭沙宣道赛马会大楼玻璃门(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 港大校委会去年开会期间被学生包围,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早前被裁定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立,他早前亦已承认刑事损毁及企图强行进入罪,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社会服务令240小时,同期执行。

前外务副会长李萰a早前被裁定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名成立,则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高伟雄判刑时表示,两人是当时的学生会主导成员,一举一动受人注视,事发时两人的行为差劣,令大学蒙羞,亦对香港的大学生不公平。

裁判官亦提到,事发后冯敬恩曾经被短暂收押,接纳感化官意见,判处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高伟雄在判刑后特别提到,两人身为大学生,不是只得光环,同时亦是紧箍咒,如果有一颗自以为是的心,会迷失理智。暴力行为不能接受,对社会来说是错误,即使任何人认为他们想表达的讯息,是如何正确及如何有理据,社会都只会聚焦在违法行为。

冯敬恩涉嫌于去年初围堵港大校委会事件中,近距离向校委会主席李国章高叫:「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事后被起诉「刑事恐吓」罪名和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交替控罪。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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