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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前记者偷拍女同事案下月判刑

2017-09-27
裁判官考虑过各方的求情原因后,押后至下月11日判刑(港台图片)

裁判官考虑过各方的求情原因后,押后至下月11日判刑(港台图片)

【文汇网讯】 《明报》前记者周展鸿,被控在办公室以手机偷拍女同事,早前已被裁定两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名成立,裁判官决定押后至下月11日判刑,期间被告要被还押。

据香港电台报道,辩方求情时向法庭呈上数十封求情信,包括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许智腄B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区议员谭香文及邓家彪、被告的母亲、前同事及朋友等,指被告品格良好、斯文有礼、做事认真,勇于为公义撰文的专业记者。

辩方又指,被告自案发后,一直未能找到全职工作,为案件付上沉重代价,还押期间受重大打击,已收阻吓之效,希望予以轻判。

裁判官在判刑时指,不能忽略事件对受害人的影响,指此类案件理应判囚,但考虑过各方的求情原因后,认为今天并非作出判决的合适时机,因此押后至下月11日判刑,以等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告诫被告法庭并非必然判处社会服务令。

控罪指,被告于2015年6至8月期间,3次于明报工业中心的办公室内,用手机分别拍摄女子X、Y及Z的胸部或裙底录像片段及照片。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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