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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会长:鼓吹「港独」或构成犯罪

2017-09-28

【文汇网讯】 (记者 郑治祖)反对派中人声称,鼓吹「港独」并「没有」违法。香港律师会会长苏绍聪28日指出,鼓吹「港独」的行为有条例规管,虽有学者声称条例已过时,但他认为条例仍然存在,故亦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及第十条,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引起憎恨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或激起中国人民或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管有煽动刊物,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1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2年。

苏绍聪还介绍了香港律师会将举行的第八届「青Teen讲场」,主题为「法.理.情」,通过基本法及诉讼知识讲座,模拟法庭比赛等活动,和中四至中六的学生交流及讨论司法制度如何真正做到「法.理.情」相互共融,及加深他们对法律的认识。


责任编辑: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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