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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藐视法庭黄之锋岑敖晖等20人罪成

2017-10-13
黄之锋(中)(资料图片)

黄之锋(中)(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高等法院13日就「香港众志」黄之锋、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人,非法「佔领」期间涉嫌藐视法庭案宣判。法官于下午2时半宣读判词,全部被告罪成。

2014年非法「佔领」期间,旺角有区域被示威者强佔。同年10月法庭颁下禁制令,要求示威者离开。黄之锋等人无视禁制令,有意阻碍警方和法庭执达主任清场,被控「藐视法庭罪」。本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包括黄之锋、岑敖晖在内的11人早前认罪。

黄之锋现时因2014年发起冲击及佔据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公民广场,被判入狱6个月,今早由囚车押送至法庭面对判刑。

「佔旺」分子阻塞交通(资料图片)

「佔旺」分子阻塞交通(资料图片)

黄之锋「藐视法庭」案事件簿

2014年

11月26日

黄之锋及岑敖晖阻扰执达吏清场,被警方以「刑事藐视法庭」罪拘捕。

11月27日

黄之锋等人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获准保释。

2017年

6月15日

高院预审,辩方律师透露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将承认藐视法庭罪。

7月6日

高院原讼庭开审,黄之锋及岑敖晖承认刑事藐视法庭罪。

10月13日

法官颁下判词,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刑事藐视法庭罪成。

(大公文汇全媒体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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