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高等法院13日就「香港众志」黄之锋、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人,非法「佔领」期间涉嫌藐视法庭案宣判。法官于下午2时半宣读判词,全部被告罪成。
2014年非法「佔领」期间,旺角有区域被示威者强佔。同年10月法庭颁下禁制令,要求示威者离开。黄之锋等人无视禁制令,有意阻碍警方和法庭执达主任清场,被控「藐视法庭罪」。本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包括黄之锋、岑敖晖在内的11人早前认罪。
黄之锋现时因2014年发起冲击及佔据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公民广场,被判入狱6个月,今早由囚车押送至法庭面对判刑。
黄之锋「藐视法庭」案事件簿
2014年
11月26日
黄之锋及岑敖晖阻扰执达吏清场,被警方以「刑事藐视法庭」罪拘捕。
11月27日
黄之锋等人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获准保释。
2017年
6月15日
高院预审,辩方律师透露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将承认藐视法庭罪。
7月6日
高院原讼庭开审,黄之锋及岑敖晖承认刑事藐视法庭罪。
10月13日
法官颁下判词,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刑事藐视法庭罪成。
(大公文汇全媒体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范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