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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清旺」藐视法庭案 黄浩铭等9人裁定罪成

2017-10-13

【文汇网讯】 2014年非法「佔领」期间,20名示威者涉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旺角清场行动,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下午在高等法院宣判。9人被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其余11人早前已经认罪,法庭颁下书面判词,择日判刑。

判词指,有关强制令由申请至颁发,本地传媒一直广泛报道,传媒亦有报道会有清场行动,对各方人士种种警告都很清晰,任何香港市民都不大可能会错误理解,法庭认为那些决定站在该区的人士,明确知道自己做甚么。

法庭认为,各名被告身处该区,令执达主任和警务人员沿着该区的清除及移走障碍物工作倍添困难。示威人士身处现场和他们的行为,事实上是拖延经修订的强制令的执行。法庭认为,各名被告的行为,严重干扰司法工作的执行。

9名早前不认罪的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包括: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

其余11人包括岑敖晖、黄之锋、周蕴莹、朱纬囵、张启昕、马宝钧、张启康、 蔡达诚、司徒子朗、黄丽蕴、杨浩华早前已经认罪。

法庭今日将不会求情及判刑,法官亦指,由于正审理曾荫权案,未知该案何时审结,判刑日期待定。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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