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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7-10-14

【文汇网讯】 据中国之声报道,人社部日前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行联合惩戒。

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此前表示,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考核问责,「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拖欠工资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逐个地限时解决。我们提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这一原则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同监管,把责任都落到实处。」

暂行办法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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