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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中英街」定界 拟管区联席会议遏水客

2017-10-17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郭若溪)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对《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其中增加多项综合治理的条款。

在最新的审议中,《条例草案》对沙头角管理区的区域范围进行了界定,将管理区定义为「位于深圳市盐田区,与香港接壤,实行特别管理的边境区域,北起沙头角河及中英街关口,东及东南至沙头角湾海岸线,西止深港边界」。

《条例草案》还增加了多项综合治理的条款,其中,针对中英街「水客」走私行为较为严重,且区位特殊导致监管存在真空和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现状,深圳拟对此建立管理区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中英街管理局、盐田区各相关部门和驻盐田区的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进出管理区的车辆、人员、物资、物品以及商铺和出租屋登记备案等管理信息,实现无缝衔接。

在执法联动方面,明确各部门要加强案件移交、通报和反馈机制,加强执法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增加开展文物保护和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建立管理区内文物保护清单,并由管理机构对文物保护清单中的文物设施进行巡查等规定。

赋予中英街管理局检查权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俗称中英街。尽管它只有250米长,4米宽,却因其「一条街涵盖两种制度」而名扬中外。据调查,因为管理上的「真空」,走私人员一般通过僱佣大量持证进出管理区的「水客」,以「蚂蚁搬家」的方式进行货物走私。如何堵住监管上的漏洞,采取有针对性的执法方式和手段,更加有效地打击走私是此次立法的重点。

《条例草案》赋予中英街管理局对管理区内人员、车辆等一定的检查管理权限。对涉嫌无证通行、非法滞留的人员,管理局可视情况作出警告、移送边防部门带离管理区;对涉嫌违法携带物品、以牟利为目的替他人携带物品出关的人员和非机动车辆可进行检查,经查实的可以扣押有关物品或移送海关等有关部门处理。这也意味荂A中英街管理局的职能将被法定化,执法地位得到提升。

此外,《条例草案》还对「境内关外」涉嫌走私行为进一步厘清海关与地方执法事权,拟规定「对管理区内涉嫌携带违法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中英街管理局可以对携带人的通行证信息和涉案货物、物品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通报海关或者深圳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依法处理」,而「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经营者从管理区外输入的物资进行监督,发现明显超出合理自用范围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海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范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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